关于2015年研究生寒假放假及开学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9 发布部门:张宝铸
研院管理﹝2015﹞1号
各学院、直属系、中心、附属医院:
2015年寒假从 2015年1月25日起,至3月3日结束,研究生的寒假放假时间由导师或导师组根据科研工作任务具体安排,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联合工程学院的放假时间由学院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报学校同意后另行安排。寒假期间学生工作的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15年寒假期间研究生、本科生工作安排的通知》。为做好新学期研究生的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
2015年3月2日、3日为研究生回校注册日,3月4日正式上课。各学院、直属系、中心、附属医院要认真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学生的注册工作(在北校区中山医学院上课的附属医院2014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回各自培养单位注册)。
二、 注册对象
除休学外的所有在籍研究生。各单位尤其须注意提醒有以下四种情况的学生及时注册:
1. 延期答辩的研究生;
2. 由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或经研究生院审批派出,目前在国外进行联合培养的研究生;
3. 按培养计划在校外实习的研究生;
4.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在校研究生。
三、操作要求
1.请各单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对不欠费(含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进行网上注册,并在学生证上盖注册章。
2.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缴费以各单位通知为准。
四、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在开学两周内报送《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情况报表》。对以下学生,各单位应另提交有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学籍处理意见:
1. 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正当原因不报到、不注册的学生。
2. 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硕士生为五年,博士生为七年)的学生。
3. 个人原因提出退学申请的学生(应另附《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变动申请表》和《中山大学研究生退学办理离校手续表》)。
4. 其他拟作退学处理的学生。
五、延迟注册处理
不能在规定时间注册的研究生,必须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三章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研究生返校后,请各单位联系研究生管理处办理补注册手续。未注册的研究生须暂停发放生活津贴或研究生奖助金。
六、相关说明
1. 网上注册地址:http://ecampus.sysu.edu.cn/zsuyy
2.《研究生注册情况报表》可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校生注册管理——注册进程统计”处下载 。
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