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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研究生寒假放假及开学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5 发布部门:徐悦

 
研院20169
关于2016年研究生寒假放假及
开学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中心、附属医院:
根据学校通知,2016年寒假自 2016124日起至2016220日止,研究生的寒假放假时间由导师或导师组根据科研工作任务具体安排。寒假期间学生工作的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期间研究生、本科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学生〔20161号)。为做好新学期研究生的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
2016220日、21日为研究生回校注册日,222日正式上课。各学院、直属系、中心、附属医院要认真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学生的注册工作(在北校区中山医学院上课的附属医院2015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回各自培养单位注册)。
二、 注册对象
除休学外的所有在籍研究生,各单位尤其要注意提醒有以下四种情况的学生及时注册:
1. 延期答辩的研究生;
2. 由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或经过研究生院审批派出,目前在国外进行联合培养的研究生;
3. 按培养计划在校外实习的研究生;
4.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在校研究生。
三、操作要求
1.请各单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对不欠费(含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进行网上注册,并在学生证上盖注册章。
 2.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缴费以各单位通知为准。
     四、报送材料
各单位请在开学两周内报送《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情况报表》。对以下学生,各单位应另提交有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学籍处理意见:
1. 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正当原因不报到、不注册的学生。
2. 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硕士生为五年,博士生为七年)的学生。
3. 其他拟作退学处理的学生。
4. 个人原因提出退学申请的学生(应另附《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变动申请表》和《中山大学研究生退学办理离校手续表》)。
五、延迟注册处理
不能在规定时间注册的研究生,必须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三章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返校后各单位联系研究生管理处办理补注册手续。未注册的研究生暂停发放生活津贴。
  六、相关说明
  1. 网上注册地址:http://ecampus.sysu.edu.cn/zsuyy 
       2.《研究生注册情况报表》可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à在校生注册管理à注册进程统计处下载 
 
 
 
研究生院
2016114日 
 
 
 
 
 
 
 
 
 
  www.b82.com
20161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