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06 发布部门:研究生管理处
研院管理[2013] 27号
各学院、直属系、中心、附属医院:
根据《广东省2004届毕业生相片采集实施办法》(粤教高[2003]112号)及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的工作安排,我校2014届毕业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工作即将开始,请相关单位按要求组织研究生及时参加。
一、采集对象
1.预计2014年毕业(包括上半年和下半年毕业)的应届学历教育研究生;
2.延期至2014年毕业(包括上半年和下半年毕业)的学历教育研究生(已参加过相片采集,延期至今年毕业的研究生可以不用再次采集)。
二、时间、地点(详见附件)
东校区:1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公共教学楼C201室;
北校区:1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5:20,旧研楼一楼北会议室;
南校区:1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00,23日8:30-11:00,艺术楼(逸夫楼)408室;
三、注意事项
相片采集将由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派人到我校统一进行,因时间安排较为紧凑,请各单位做好研究生的组织工作:
1.指派专人组织毕业生带好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排队拍摄;
2.现场收取拍摄费(每生15元);
3.提醒研究生不能穿着黄绿色上衣。
四、关于个别无法参加集中拍摄的研究生的补拍安排
如个别预毕业研究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拍摄,请各院系负责通知学生于2014年4月30日前自行前往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下设的采集点拍摄,过时不能补拍。拍摄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散拍费用:40元/人,在拍照时直接交给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