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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答辩(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18 发布部门:研究生管理处

 
研院管理〔201334
 
 
 
各学院、直属系、中心、附属医院:
2013年下半年答辩(毕业)研究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教育、做好毕业鉴定工作
各单位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毕业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尊师爱校、文明离校,并按照中大就业〔20132号文的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
请各单位在1225日(星期三)前收齐《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完成学业鉴定表》,填好相关意见,集中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研究生院206室)审核。审核后,由单位统一送交学校档案馆归档(北校区院系及附属医院的学生档案材料送北校区综合档案室;其他校区的学生档案材料送东校区行政楼401学生档案室)。
    二、毕业证书领取、发放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毕业生成绩单领取时间:请各单位于1230日(星期一)派老师到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研究生院206室)统一领取研究生毕业证书、获奖情况证明(存放入学生档案中)、硕博连读学习证明(存放入学生档案中),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研究生院108室)统一领取学位证书,到培养处(研究生院307室)统一领取毕业生成绩单(归入学生档案)。
2、毕业生(含委培生、专业学位单证生)应提前办理离校手续,并在离校系统上体现(离校系统网址:http://ecampus.sysu.edu.cn/lxxt)。20131211日至20131220日为本次离校人员数据处理时间,离校系统暂停开放。离校系统所有必须完成的项目为“√”后方可到所在院系签领证书。凡未按离校系统设置的项目办完全部手续者,暂不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尚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应于离校前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按全国学生资助中心规定,学校不再代银行保管证书。毕业后还清贷款的,须将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交回研究生管理处(研究生院208室)。
4、定向、委培研究生,按约定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发给本人的,研究生院将统一把证书交学校档案馆通过机要途经寄回学生的定向、委培单位。
    三、其他要求
毕业生的《研究生证》由单位收回并注销。学生遗失《研究生证》须由本人写遗失说明,单位核实后留存。
 
 
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