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答辩(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0 发布部门:张宝铸
研院管理〔2014〕33号
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答辩(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中心、附属医院:
2014年下半年答辩(毕业)研究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教育、做好毕业鉴定
各单位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毕业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尊师爱校、文明离校,并按照中大就业〔2014〕4号文的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
请各单位在12月29日(星期五)前收齐《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完成学业鉴定表》,填好相关意见,集中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研究生院206室)审核。审核后,由单位统一送交学校档案馆归档(东校区行政楼401学生档案室)。
二、办理离校手续
毕业生(含委培生、专业学位单证生)应提前办理离校手续,并在离校系统上体现(离校系统网址:http://ecampus.sysu.edu.cn/lxxt,12月22日起,系统正式开放)。离校系统所有必须完成的项目为“√”后方可到所在院系签领证书。凡未按离校系统设置的项目办完全部手续者,暂不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尚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应于离校前办理还款确认手续。依据全国学生资助中心规定,学校不再代银行保管证书。毕业后还清贷款的,须将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交回研究生管理处(研究生院208室)。
定向、委培研究生,按约定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发给本人的,研究生院将统一把证书交学校档案馆通过机要途经寄回学生的定向、委培单位。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要求
毕业生的《研究生证》由单位收回并注销。学生遗失《研究生证》须由本人写遗失说明,单位核实后留存。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