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毕业研究生离校前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30 发布部门:研究生管理处
各院系、中心、附属医院:
2010届研究生即将毕业离校,为做好研究生毕业离校前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及加强对毕业生教育工作
按中大就业〔2010〕2 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各院系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毕业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尊师爱校、文明离校。
请各单位在
二、做好研究生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的组织准备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学位授予仪式相关工作的通知》,2010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由学校统一组织,于
三、毕业证书领取、发放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毕业生成绩单领取时间:请各单位于6月27、28日上午派老师到研究生院管理处206室统一领取研究生毕业证书,同时到研究生院学位办108室统一领取学位证书,到培养处307室统一领取毕业生成绩单(放入学生档案袋)。
2.毕业生(含委培生、专业学生单证生)必须办理完离校手续,凭《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表》到所在院系签收领取证书。
3.对未缴清费用(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的毕业生,暂不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书(欠费名单由财务处另行通知)。
4.尚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根据粤教贷[2002]6号文 “贷款学生临毕业时未还清贷款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经办银行委托学校保管”的规定,证书由学院保管,研究生管理处出具相关证明。学生还清贷款后,凭银行出具的证明领取证书,领取的程序按中大财务〔2004〕17号文的规定办理。
5.尚未还清中信银行贷款的研究生根据贷款学生和中信银行的协议,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中信银行代为保管。研究生管理处统一将其证书移交给中信银行海珠支行,并向学生出具《移交证明》。
6.部分定向、委培研究生,按招生合同的约定或单位提出要求,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寄往原单位由单位发给本人,其证书由研究生管理处、学位办统一交学生档案馆用机要寄回原定向、委培单位。
四、其他具体工作要求
1.毕业生的《研究生证》注销由学院办理。学生遗失《研究生证》须由本人写遗失说明,院系核实后留存。
2.请各院系于
3.研究生院将于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