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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下半年答辩(毕业)研究生离校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25 发布部门:研究生管理处

         
各院系、附属医院:
2010年下半年答辩(毕业)研究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离校前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及加强对毕业生教育工作
按中大就业〔2010〕2 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各院系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毕业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尊师爱校、文明离校。
请各单位在1月7日前收齐《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完成学业鉴定表》,院系签好相关意见,集中到研究生院管理处盖章后,由院系送交学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归档。
二、毕业证书领取、发放: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毕业生成绩单领取时间:请各单位于12月29日(星期三)下午派老师到研究生院管理处206室统一领取研究生毕业证书,到研究生院学位办108室统一领取学位证书,到培养处307室统一领取毕业生成绩单(归入学生档案)。
2、毕业生(含委培生、专业学位单证生)必须办理完离校手续(今年开始请在离校系统:http://ecampus.sysu.edu.cn/lxxt,上办理离校手续),所有必须完成的项目都是“√”后到所在院系签收领取证书。凡未按离校系统设置的项目办理完全部手续者,暂不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书。
3、尚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根据粤教贷[2002]6号文 “贷款学生临毕业时未还清贷款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经办银行委托学校保管”的规定,证书由学院保管,研究生管理处向毕业生出具相关证明。学生还清贷款后,凭银行出具的证明领取证书,领取的程序按中大财务[2004]17号文的规定办理。
4、尚未还清中信银行贷款的研究生根据贷款学生和中信银行的协议,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中信银行代为保管。研究生管理处统一将其证书移交给中信银行海珠支行,并向学生出具《移交证明》。
5、定向、委培研究生,按招生合同的约定或单位提出要求,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寄往原单位由单位发给本人的。其证书由研究生管理处、学位办统一交学生档案馆用机要寄回原定向、委培单位。
三、其他具体工作要求:
毕业生的《研究生证》由学院收回并注销。学生遗失《研究生证》须由本人写遗失说明,院系核实后留存。
 
 
                   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
                       201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