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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毕业研究生离校前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09 发布部门:研究生管理处

  
各院系、附属医院:
2011届研究生即将毕业离校,为做好研究生毕业离校前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及加强对毕业生教育工作
    按中大就业[2011]4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各院系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毕业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尊师爱校、文明离校。
请各单位在6月25日前收齐《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和《中山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完成学业鉴定表》,院系签好相关意见,集中到研究生院管理处盖章后,由院系送交学校学生档案室归档。
二、做好研究生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的组织准备工作
根据中大办[2011]9号文件通知,2011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由学校统一组织,于6月27日至7月1日期间在南校区举行,安排详见通知内容,请各单位做好毕业生的队伍组织等工作。
三、做好毕业生“南粤优秀研究生”评选的材料准备
广东省2011年“南粤优秀研究生”评选尚未接到正式通知,按评选规定,6月份在校的学生均可参评,为使毕业生中符合条件的学生能参加2011年下半年 “南粤优秀研究生”的评选,请按照评选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评选条件请在研究生院主页――学籍管理――优秀奖学金管理――办事指南中查看)。先整理推荐材料,材料包括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南粤优秀研究生推荐表》一式3份以及已发表的论文杂志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等一式3份并分别装订成三本,待下学期与所在学院其他在校生一起按条件评定。《南粤优秀研究生推荐表》可在研究生院网页——学生管理——相关下载处下载。表中基本情况要求用电脑打印。
其他评优工作我处将于9月下旬下发通知。
四、毕业证书领取、发放: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毕业生成绩单领取时间:请各单位于6月27日派老师到研究生院管理处206室统一领取研究生毕业证书,同时到研究生院学位办108室统一领取学位证书,到培养处307室统一领取毕业生成绩单(放入学生档案袋)。
2、毕业生(含委培生、专业学位单证生)必须按要求在“离校系统”(http://ecampus.sysu.edu.cn/lxxt)中办理离校手续,必办项全部完成后,再到所在院系签收领取证书。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无须办理离校手续。
3、尚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根据粤教贷[2002]6号文 “贷款学生临毕业时未还清贷款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经办银行委托学校保管”的规定,证书由学院保管,研究生管理处出具相关证明。学生还清贷款后,凭银行出具的证明领取证书,领取的程序按中大财务[2004]17号文的规定办理。
4、尚未还清中信银行贷款的研究生根据贷款学生和中信银行的协议,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中信银行代为保管。研究生管理处统一将其证书移交给中信银行海珠支行,并向学生出具《移交证明》。
5、部分定向、委培研究生,按招生合同的约定或单位提出要求,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寄往原单位由单位发给本人,其证书由研究生院管理处、学位办统一交学生档案馆用机要寄回原定向、委培单位。
五、其他具体工作要求:
1、毕业生的《研究生证》注销由学院办理。学生遗失《研究生证》须由本人写遗失说明,院系核实后留存。
2、毕业生座谈茶话费经费将于6月24日前直接发放到各院系的德育帐户中,请做好毕业生茶话会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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