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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生毕业离校前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20 发布部门:研究生管理处

  
各学院、系、中心、附属医院:
2012届研究生即将毕业离校,为做好研究生毕业离校前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教育工作及毕业鉴定工作
    各单位应按中大就业〔2012〕3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毕业鉴定工作,各单位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毕业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尊师爱校、文明离校。
各单位应在6月26日前收齐《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和《中山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完成学业鉴定表》,签好相关意见,交到研究生管理处盖章后,由各单位送交学校学生档案室归档。
二、做好研究生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的组织准备工作
根据中大办〔2012〕9号文件通知,2012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由学校统一组织,于6月28日至7月1日期间在南校区举行,安排详见通知内容,请各单位做好毕业生的组织工作。
三、做好毕业证书领取和发放工作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毕业生成绩单领取时间:请各单位于6月29日派老师到研究生院管理处206室统一领取研究生毕业证书及证书封皮等材料,同时到研究生院学位办108室统一领取学位证书,到培养处307室统一领取毕业生成绩单(放入学生档案袋)。
2、毕业生(含委培生、专业学位单证生)必须按要求在“离校系统”( http://ecampus.sysu.edu.cn/lxxt)中办理离校手续,必办项全部完成后,再到所在单位签收领取证书。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无须办理离校手续。
3、尚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并报学校主管领导同意,自2011年起,我校不再代为经办银行保管其“两证”,请按照《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未还清毕业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研院管理〔2011〕46号)规定的有关程序办理其两证发放事宜,通知链接:http://www.shmymc.com/Item/3257.aspx。
4、部分定向、委培研究生,按招生合同的约定或单位提出要求,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寄往原单位由单位发给本人,其证书由研究生管理处、学位办统一交学生档案馆用机要寄回原定向、委培单位。
四、其它具体工作要求
1、毕业生的《研究生证》注销由学院办理。学生遗失《研究生证》须由本人写遗失说明,各单位核实后留存。
2、毕业生座谈茶话费经费将于6月24日前直接发放到各单位的德育经费帐户中,请做好毕业生茶话会的组织工作。
                                        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
                                              201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