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及有关事项
发布时间:2018-04-19 发布部门:研招办
一、 中山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科类别 |
招生单位 |
外语 |
业务课 |
总分 |
文 科 |
111 中国语言文学系 |
55 |
60 |
180 |
112 历史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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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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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博雅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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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外国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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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 粤港澳发展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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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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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历史学系(珠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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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国际金融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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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国际关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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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旅游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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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科 |
260 心理学系 |
50 |
50 |
175 |
760 航空航天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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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科 |
520 光华口腔医学院 |
55 |
55 |
180 |
530 护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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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附属第一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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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孙逸仙纪念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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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 附属第三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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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中山眼科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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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 肿瘤防治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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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 肿瘤医学协同创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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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 附属第五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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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 附属第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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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 附属第七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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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 附属第八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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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科 |
520 光华口腔医学院 |
45 |
50 |
175 |
800 附属第一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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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孙逸仙纪念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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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 附属第三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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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中山眼科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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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 肿瘤防治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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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 附属第五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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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 附属第六医院 |
注:试行“申请-考核”制的招生单位按本单位制定的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科类别
|
外语 |
业务课 |
总分 |
文 科 |
55 |
60 |
180 |
理工科 |
50 |
50 |
175 |
医科(学术学位) |
55 |
55 |
180 |
医科(专业学位) |
45 |
50 |
175 |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前须向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科类别
|
外语 |
业务课 |
总分 |
文 科 |
50 |
60 |
180 |
理工科 |
45 |
50 |
175 |
医科(学术学位) |
50 |
55 |
180 |
医科(专业学位) |
40 |
50 |
175 |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前须向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协议书》。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科类别
|
外语 |
业务课 |
总分 |
文 科 |
55 |
60 |
180 |
二、 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拟安排在5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单位通知有关考生。
三、资格审查
各招生单位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复试时须携带: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学生证及在校成绩单,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报考医学临床学科学术学位各专业的考生,还须携带学士学位证书,如已获得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请一并提供(已获准参加2018年第一批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请提供规培单位证明)。
4.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携带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如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须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准予参加2018年第一批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