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培养工作 > 创新培养项目 > 教育部学术新人奖

关于申报2012年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7 发布部门:www.b82.com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继续开展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2〕11号),现将我校2012年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以下简称学术新人奖)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学术新人奖是目前国内博士研究生中的最高学术奖项,以“培育学术新人,激励创新发展”为宗旨,鼓励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促进理论或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及学科发展。优先支持基础学科以及国家急需发展学科的人才培养,重点资助学业成绩突出、创新意识强、科研潜力大的优秀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我校非在职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直博生须已通过考察期)。2012年9月为博士三年级的申请者,应同时提交延期答辩一年的申请, 以保证获奖后有足够的在校学习和研究时间。
2.品行端正,学风严谨,遵守科学道德规范,具有献身学术研究的精神。
3.具备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
4.已经确定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方向,且已展露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
5.在获得学术新人奖后至少有两年时间开展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及科研工作,且所申请奖项有助于开展创新性前沿课题研究和撰写高质量博士论文。   
6.其他条件参看《中山大学关于申报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实施细则(试行)》第四条申报对象及评选基本条件。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2年我校可向教育部推荐学术新人奖候选人20名。
原则上各博士生培养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具有国家重点学科的培养单位可增加推荐1名。
材料报送及评审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附件2);
2)《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书》(附件3);
3)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所在培养单位审核盖章);
4)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经所在培养单位审验后,退回申请人。培养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印章);
5)其他相关申请材料: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清单、摘要及其他学术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注:申请材料按照以上顺序排列,一式五套。每套单独装订成册(按照学位论文装订标准),加装并打印封面。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初评,将推荐的申请人材料报研究生院培养处。
3.申请人须参加答辩(答辩事宜另行通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评审。专家投票确定推荐名单。
4.推荐名单经公示后,报教育部审批。
五、时间安排
1.10月10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2.10月15日前,导师和培养单位完成初评。各培养单位将申请人材料(一式五套,每套单独装订成册)和《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汇总表》(附件4)、《2012年教育部博士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各一份交研究生院培养处。同时将附件2、3、4、5分别以“单位-申请人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培养处邮箱:yypyc@mail.sysu.edu.cn
3.10月下旬,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拟推荐名单公示。
4.10月31日前,学校将推荐候选人材料报送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六、其他
若具有国家重点学科的培养单位推荐候选人多于1名时,须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汇总表》中排序。
 
 
研究生院培养处    联系电话:84111687
 

相关附件:
1、20120917111111056fc5f33062455fbe5276ce8230b318.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