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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中山大学2014年暑期及夏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2 发布部门:汪洋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院系申报,研究生院组织评审2014年暑期及夏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共资助“优秀大学生夏令营”28项、“研究生暑期学校”2项、“博士生学术论坛”8项、“研究生前沿学术讲座与拓展训练课程”3项。现将资助项目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各承办单位应按照《关于开展2014年暑期及夏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缜密地完成项目的实施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14月下旬,研究生院召开项目动员会(会议另行通知),布置项目实施有关事宜,请项目负责人及联系人出席会议。
2430日前,各承办单位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反馈,对项目实施方案、经费开支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调整,制定详细周密的实施方案,填报并提交《中山大学暑期及夏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项目资助任务书》(附件2)。
35月至6月,各承办单位开展项目前期宣传和准备工作,申请参加各类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的同学须填写《中山大学暑期及夏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计划申请表》(附件3)。
47月至9月,各承办单位按计划实施暑期及夏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项目开展期间完成教师、学生问卷调查工作(附件4)。
5.秋季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各承办单位完成项目的报账,并提交暑期及夏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结项材料(结项报告、师资及学生名单、调查问卷表等),结项通知将另行发布。
二、注意事项:
1.学校要求举办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研究生暑期学校和博士生学术论坛的单位,应以学院(实体系)举办, 承办单位应提供配套经费,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学院(实体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
2.鉴于各项目资助经费预算的依据是申请书中的计划,因此项目任务书除应维持原申请计划的基本内容,如项目时间、学员规模、聘请师资等,还应按专家评审意见进行调整,各项目应严格按照任务书执行。
    3.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及管理按照中山大学暑期及夏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项目经费使用注意事项》规定执行。为使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各资助项目所在单位应由财务人员负责项目报销,经费开支送研究生院统一审批(项目启动前,承办单位可预先少量请款)。
4.夏令营项目资助经费分基本经费和绩效经费。前者为研究生院根据各项目计划拟接收的学生人数(特别是省外学生人数)予以支持的经费;后者为根据项目实际接收的外校学生人数及在夏令营中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予以增加的经费。
    5.学校要求举办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的单位应在活动中进行招生宣传和动员,将学院学术科研情况向学员充分展示,院长介绍全面情况,各系(教研室)、专业、实验室、团队负责人分别进行专题介绍,开展导师见面座谈。推免生面试和选拔是夏令营活动的核心内容,夏令营中必须安排单独时间对符合我校接收推免生要求的学员全部进行面试。
    6.各项目均应在学校及附属医院内举办。举办前一周应通知研究生院,并提交活动日程安排、聘请专家名单、接收学员名单电子版材料。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各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律不安排旅游考察类活动,学员原则上安排校内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