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暑期及夏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2 发布部门:汪洋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促进研究生学术交流,拓展研究生学术视野,启发研究生创新思维,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2015年继续开展暑期及夏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举办暑期及夏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应充分发挥我校的学科优势,促进优质教育、科研资源共享,营造浓厚的研究生教育创新氛围,全面提高研究生生源和培养质量。重点支持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及一些已形成品牌的研究生暑期学校和博士生学术论坛。各单位主管领导应充分重视暑期及夏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结合自身的学科特点,积极组织申报和承办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相关支持政策,专人专管,保证活动的顺利实施。
(一)优秀大学生夏令营
举办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的宗旨是加强我国高校优秀大学生之间的思想交流,增进青年学生对我校学科、科研及研究生教育状况的了解,吸引、选拔优秀大学生到我校深造,以全面优化我校的研究生生源结构。
夏令营由院系为主体承办,院系分管领导作项目负责人,实施时间一般为1周,每个夏令营接收人数为50~100人。夏令营招收外校学生(特别是全国重点大学、“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学生)为主,也可招收少量校内其它院系的学生,本院系的学生一般不作为正式学员,但可参与夏令营的组织、联络等工作。参加夏令营的大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原则上应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即将于2015年9月份进入最后一学年学习的本科生);
2. 达到所在高校推荐免试生要求;
3. 有志于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承办院系应结合夏令营活动,有针对性地考察、吸收优秀本科生(重点是全国重点大学、“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学生)报读我校研究生。
学校鼓励有条件院系积极申办夏令营活动。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学校和承办院系共同分担,学校根据实际接收校外学生人数,每个夏令营资助经费5~8万元。资助经费应主要用于宣传、为学生提供交通食宿、学术交流资料等。
(二)研究生暑期学校
举办研究生暑期学校的宗旨是邀请国内外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主讲教师,开设选修课程和作前沿学术报告,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启发科研思路,提升学术能力。
暑期学校一般以院系为主体承办,院系分管领导作项目负责人。各院系不得将本单位研究生正常的课程和实践训练申报为暑期学校。暑期学校的实施时间一般为2周,正式学员招收人数为50~100人。
研究生暑期学校主要招收外校在读硕士生,国内各大院校和研究院所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生均可申请,也可适当招收少量优秀高年级本科生作为旁听学员。暑期学校结束将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并可对该课程登记2个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