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暑期及夏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7 发布部门:www.b82.com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院系申报,研究生院组织评审,2013年暑期及夏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共资助“优秀大学生夏令营”28项、“研究生暑期学校”3项、“博士生学术论坛”5项、“研究生前沿学术讲座与拓展训练课程”2项。现将资助项目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
各承办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关于开展2013年暑期及夏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的通知》(研院〔2013〕1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根据项目要求、评审意见及建议,积极制定详细周密的实施方案,并认真填报项目资助任务书(附件2),于4月28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实施项目时须注意:
1.学校要求举办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研究生暑期学校和博士生学术论坛的单位,应以学院(实体系)举办, 承办单位应提供配套经费,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学院(实体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
2.鉴于各项目资助经费预算的依据是申请书中的计划,因此任务书应维持原申请计划的基本内容,如项目时间、学员规模、聘请师资等,并按专家评审意见进行调整。各项目应严格按照任务书执行, 秋季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提交结项报告(附件3)及有关材料。
3. 项目资助经费主要为“985工程”经费,资助经费的使用及管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专项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为使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各资助项目所在单位应由财务人员负责项目报销,经费开支送研究生院统一审批(项目启动前,承办单位可预先适度请款),报销期限至秋季学期开学后一周。
4.夏令营项目资助经费分基本经费和效益经费。前者为研究生院根据各项目计划拟接收的学生人数(特别是省外学生人数)予以支持的基本经费;后者为根据项目实际接收的学生人数及签署推免生的人数予以增加的奖励经费。
5. 各项目均应在学校及附属医院内举办,开班前一周应通知研究生院,并提交活动日程安排、聘请专家名单、接收学员名单。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各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律不安排旅游考察类活动,学员原则上安排校内住宿。
6. 学校要求举办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的单位应在活动中进行招生宣传和动员,将学院学术科研情况向学员充分展示,院长介绍全面情况,各系(教研室)、专业、实验室、团队负责人分别进行专题介绍及导师见面座谈。推免生面试和选拔,是夏令营活动的核心内容,夏令营中必须安排单独时间对符合我校接收推免生要求的学员全部进行面试。
7. 建议各承办单位为所有外校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8.为加强对项目实施效果的考核,要求每一名学员和授课老师填写一份问卷调查表,作为结项材料交回研究生院。
2013年暑期及夏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启动会将于近期召开(另行通知),各项目具体实施信息请登录“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查阅(网址:http:// www.shmymc.com/ EduInno/Index.aspx)。
研究生院联系人:培养处汪老师(联系电话:84111699,电子邮箱:wyang6@mail.sysu.edu.cn)。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请登录“研究生院主页-培养工作-创新培养项目”下载。
相关附件:
1、附件3:中山大学夏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计划结项报告 (1).doc
2、附件2 中山大学2013年暑期及夏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项目资助任务书 (1).doc
3、附件1 中山大学2013年暑期及夏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资助项目名单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