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中山大学2016年暑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9 发布部门:汪洋
研院〔2016〕42号
关于公布中山大学2016年暑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院系申报,研究生院组织评审,2016年暑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共资助“优秀大学生夏令营”30项、“研究生暑期学校”5项、“博士生学术论坛”8项。现将资助项目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各承办单位应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暑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实施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1.5月15日前,各承办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及评审意见反馈,对项目实施方案、经费开支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调整,制定详细周密的实施方案,填报并提交《中山大学暑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项目资助任务书》(附件2)。
2.5月至6月,各承办单位开展项目前期宣传和准备工作,申请参加各类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的同学填写《中山大学暑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计划申请表》(附件3)(院系可在表格模板基础上增加需要的栏目),交院系存档。
3.各承办单位按计划实施暑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项目开展期间完成教师、学生问卷调查工作(附件4),并对调查问卷进行数据统计及总结。
4.下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各承办单位完成项目的报账,并提交暑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结项材料(结项报告、师资及学生名单等),结项通知将另行发布。
二、注意事项
1.举办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研究生暑期学校和博士生学术论坛的单位,应以学院(实体系)为单位, 承办单位应提供配套经费,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学院(实体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
2.鉴于各项目资助经费预算的依据是申请书中的计划,因此项目任务书除应维持原申请计划的基本内容,如项目时长、学员规模、聘请师资等,还应按评审意见进行调整,各项目应严格按照任务书执行。
3.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及管理按照《中山大学暑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项目经费使用注意事项》规定执行。为使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各资助项目所在单位应由财务人员负责项目经费复核及报帐工作。
4.举办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的单位应在活动中进行招生宣传和动员,将学院学术科研情况及培养条件向学员充分展示,院长介绍全面情况,各系(教研室)、专业、实验室、团队负责人分别进行专题介绍,开展导师见面座谈。推免生面试和选拔是夏令营活动的核心内容,夏令营中必须安排单独时间对全部符合我校接收推免生要求的学员进行面试,对有意向录取的学生,学校不再统一发放拟录取函。请各单位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联系,待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后尽早确定录取,以免生源流失。
5.各项目均应在学校及附属医院内举办。项目招生简章一旦确定请尽快报送研究生院,以便在研究生院网站“暑期项目”专栏对外宣传。
6.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各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律不安排旅游考察类活动,学员原则上安排校内住宿。建议各承办单位为所有外校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7.为加强对项目实施效果的考核,要求每一名学员和授课老师填写一份问卷调查表,院系应对调查问卷进行数据统计及总结,作为结项报告的重要内容报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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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7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 中山大学2016年暑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资助项目名单.xls
2、附件2 中山大学2016年暑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项目资助任务书.doc
3、附件3 中山大学暑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计划申请表(学生用).doc
4、附件4 调查问卷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