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3 发布部门:汪洋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大学精神和大学文化建设,传承和发扬学校优良的教风、学风、校风,为“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人才培养目标提供相应的大学文化支持,学校决定开展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以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项目为契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立德树人”、“善待学生”的理念融入到人才培养工作中;加强学风建设,引导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专题教育项目
院系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与教育,把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作为新教师岗前培训、新导师培训的必修内容,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静心治学。以新生入学教育、专业知识教育、日常规范教育和毕业生离校教育为契机,通过专题宣讲、征文活动、演讲比赛、主题班会等各种形式开展教育活动,进行全程化、渗透式教育引导,营造良好学术氛围。
资助额度:每个项目一般资助1~2万。
(二)课程建设项目
在研究生中开设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课程,可对该课程登记1~2个学分。从科研方法及态度、科研诚信、科研中的不端行为、师生关系、论文撰写及投稿规范、知识产权和数据的所有权等方面建设一批受益面广、示范性强的课程,可探索网络教学模式。引导研究生掌握科研工作的规范,确立严谨治学的品格,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资助额度:每个项目一般资助2~3万。
(三)教育案例库建设项目
院系根据学科的特点组织,也可由几个院系共同组织,围绕科学精神、科学道德、科学伦理和学术规范等方面知识点,结合专业知识进行案例库建设(案例选择上兼顾现实发生案例与虚拟编写案例、国内与国外案例,注重选择本校案例),案例应具有针对性、典型性、启发性。围绕案例进行教材的编写,并可采取课程、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等方式开展案例教育。
资助额度:每个项目一般资助2~3万。
(四)其他项目
创新教育模式,拓展形式载体,组织开展其他多种类型的宣讲教育工作,如建设专题网站、开辟新媒体平台、名师论坛、师生座谈研讨、研究生团队活动等多种形式。
资助额度:每个项目一般资助1~2万。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主持人条件
我校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有较为丰富的研究生培养与教学实践、教学研究经验。项目组成员组成应合理,规模适度。
(二)项目研究时间
自批准立项之日起,执行期为一年。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中山大学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项目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电子材料及文字材料(一式一份)交所在院系。
(二)院系审核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汇总并签署意见后,于2016年5月15日前交研究生院,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所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并发文公布。
四、项目的管理
(一)该项目由研究生院负责日常管理。项目负责人应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并在项目结项时提交结项材料。
(二)学校对批准的项目予以经费资助,实行项目专款专用。资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须严格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执行。经费支出限定于印刷费、图书资料费、办公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少量人员经费、交通费、网站建设费、租赁费(仅限于设备和场地租赁费)等专项业务支出,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必需的经批准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学校对批准的项目予以经费资助,实行项目专款专用。资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须严格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执行。经费支出限定于印刷费、图书资料费、办公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少量人员经费、交通费、网站建设费、租赁费(仅限于设备和场地租赁费)等专项业务支出,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必需的经批准列入的其他费用。
(联系人:汪洋, 研究生院106室,电话84111699,电子邮箱wyang6@mail.sysu.edu.cn)
相关附件:
1、附件++中山大学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