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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行2016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评审答辩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1 发布部门:戚兴华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6年“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工作安排,2016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评审将采取答辩的方式遴选入围人员。答辩会议定于201667-8日(周二、周三)在广州召开。本次评审会采用申报人陈述答辩,专家评审评议的方式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

各单位推荐上报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专业分组名单请于66日登录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gzscse.gov.cn)查询

        二、答辩时间、地点

答辩从67日上午9:00时开始。答辩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98号越秀宾馆五楼。申报人请提前30分钟到达答辩地点签到。

三、有关要求

(一)每位申报人答辩时间为20分钟,其中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家提问及答辩时间10分钟。陈述及答辩原则上要求使用英语。需要使用留学国家语言进行答辩的申报人,请于66日前向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个人陈述可采用PPT演示形式(非必要要求),主要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教育和工作经历、主要科研成果、出国研修计划和设想。申报人采用PPT演示形式的,请自行准备PPT电子版并用U盘拷贝携带至答辩现场。

(二)申报人签到时,应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复印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提供)或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复印件(申请联合培博士生提供),以及个人代表性学术论文一篇(可未公开发表、中英文皆可)。申报人不能出席答辩会的,取消本次申报及评审资格。

(三)申请参加评审答辩的申报人,请于66日前将参会回执(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至xmb@gzscse.gov.cn

联系人:麦慧婷、陈嘉碧,8313759983563312

周超,83309237

  真:83557156

 

附件:1. 通过资格审查学生名单

2. 2016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评审答辩回执

 

 

 

       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530

   

 


相关附件:
1、附件1:答辩人员名单.doc
2、附件2:评审答辩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