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11 发布部门:www.b82.com
校内各相关单位、相关博士生导师:
为进一步促进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0年启动了“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内交流项目实施工作的涵(留金秘发[2011]3012号)》的要求,现将2011年交流项目的申请和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选派对象:派出学生参加国家公派项目的导师,重点支持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院校中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国内指导教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
3.资助期限:四周。凡不足四周者,将追缴相关费用并影响所在高校今后本项目选派计划。
4.派出人员访问的国外院校、科研机构应与所派出学生留学单位一致;派出人员邀请方应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管部门。
5.资助内容: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
6.我校2011年度可推荐人数为3人。
二、申报材料与选派程序
1.按留学基金委要求,导师应先提交如下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①外方邀请函复印件,②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3页A4纸以内),③外方合作导师介绍。
2.另请提交《中山大学国家公派博士生导师短期出访申请表》一式一份。
3.材料提交时间与地点:请于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将申请材料交到研究生院307办公室。
4.学校审核。审核推荐的导师请于9月1日-7日登陆网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 报名,并提交以下正式材料一式两份:(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非学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5.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评审批准的导师应按项目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出国(境)手续。
6.其他事宜,请参阅基金委项目实施办法。
联系人:戚兴华电话:84113007
E-Mail:qixh@mail.sysu.edu.cn
(本通知网上下载:研院主页—培养工作—国际化培养)
附件:
1.中山大学国家公派博士生导师短期出访申请表
2.博士生导师短期交流项目实施办法(基金委)
相关附件:
1、系统数据流程图.doc
2、20110811171717951084ca2d1f4aa4b75d563fcfab902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