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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申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11 发布部门:www.b82.com

各学院(系、中心、医院):
2012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申办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办法》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社会需求和生源情况,积极开展申办工作。为保证申办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条件
1.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单位必须是招生和培养研究生的实体单位。
2.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专业必须是有权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专业,一般要求完成一届以上硕士生的培养。
3.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专业所在的一级学科,一般应有一个博士点或三个硕士点,应具备较强的教学力量,制订较完备的教学计划,有较好的社会需求和生源条件。
4.为拓展我校的对外辐射能力,学校鼓励有条件办班的单位与周边地区或外省的有关单位合作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异地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合作单位应有良好的教学与科研条件,较好的教学管理能力。校内办班单位有义务向校外合作单位进行相关国家政策及学校管理规章的宣传,不得擅自做出有违政策的承诺。
5.为保证校内硕士生的正常教学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教学质量,在申办当年,一般一个单位的同一个专业只能申办一个班。部分专业社会需求量大,生源充足,师资力量较强的专业,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可以同时在校内、校外各办一个班。
二、申请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程序
1. 符合条件的单位申请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请在2012年3月15日(周四)之前向研究生院(106室)提交下列纸质材料:
(1)办班申请报告(应说明教学力量、社会需求和生源状况等);
(2)《广东省高等学校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简况表》(一式3份);
(3)办班专业拟实施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一式2份),培养方案中列出的必修课程原则上应与本专业在校研究生相同,若有特殊原因需对课程进行调整,须附书面申请;
(4)属异地办班的,除在《简况表》内详细说明合作单位办学条件、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外,还应上报与合作单位联合办学的意向书(一式3份)。与外省单位合作办班的,应同时填写向办班所在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申报的《广东省异地办班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该表提交研究生院前,应抄报办班所在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并获同意。
2.研究生院对各单位申请办班材料进行审核后于2011年3月下旬报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备案。经广东省学位办同意备案后,由研究生院于6月初公布2012年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名单。
3.2012年6月中旬开始招生报名,请留意招生与管理工作通知。
 
表格请在“研究生院主页─课程进修班—表格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shmymc.com/TrainCourseDown/Index.aspx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