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下发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通知》(学位中心[2016]88号)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6-07-26 发布部门:杨凯
各有关人员:
2016年同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结果已经公布,现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下发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通知》(学位中心[2016]88号)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阅卷工作已结束。现将相关考生的考试成绩下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二、考生成绩数据库已上传至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登录后即可查询或下载。
三、随本通知下发的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考生清单(附件,加盖"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章)为相关考生考试合格的证明,请做好备案工作。
四、对在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对于其中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给予停考3年的处理,《违规处理决定书》已寄送相关考生。
五、考生可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 www.chinadegrees.cn/)免费查询考试成绩。
六、要求复核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在2016年9月1日之前按照上述成绩查询网站的相关提示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工作结束后,成绩确有差错的考生的正确成绩将通知相应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及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并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考生。复核成绩与原下达成绩一致的考生成绩不再重复下达。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