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下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6 发布部门:杨凯
各附属医院(中心)及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
根据《中山大学在职临床医师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实施方案》(中大研院[2014]394号)的规定,现将我校2017年下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答辩条件
1.通过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认定(资格认定时间为2015年6月以后的);
2.在资格认定后1年内完成所有的课程考试;
3.通过开题审核,已完成论文写作及通过预答辩;
4.论文答辩申请通过导师、院系审核;
5.在学期间发表了符合《中山大学关于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的学术论文。
二、申请答辩程序
1.网上申请
申请人请于10月16日至10月24日登录中山大学校务管理系统填写《中山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网址:http://uems.sysu.edu.cn/graduate/web/login.html(请使用谷歌chorme或360极速版浏览器打开,并选择“校务系统账号”登录系统)
用户名为申请号(申请号开头为“TB”),申请号见同等学力人员资格认定通知书。
密码:初始密码为用户名(或申请人的证件号码后6位)。
申请人在完成网上申请并提交《中山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后,下载并打印该申请书,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后,交导师填写 “指导教师意见”。申请书将作为学位档案保存,要求填写规范,格式正确,不可涂改。
2.办理答辩手续
在办理答辩手续前,请申请人务必完成中山大学校务管理系统网上申请答辩。
申请人请于10月19日至10月24日,早上8:3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不办公)携带以下材料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研究生院108室)办理答辩手续:
(1)博士论文电子版。论文格式应符合《中山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格式的要求》(格式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 -管理规定-”下载)。此论文为送审论文,论文将进行匿名评审,请注意论文的、扉页、中英文摘要、正文以及附录部分均不得出现申请人和导师的姓名,致谢部分暂不收录。
(2)《中山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申请书必须由导师及相关院系签署审核意见。曾提交答辩申请但未通过论文评审或答辩者,须重新提交申请书。
(3)《中山大学同等学力博士课程成绩单》一式三份。成绩单由中山医学院填写并审核盖章。
(4)公开发表符合《中山大学关于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的学术论文。
(5)请提供与校务系统照片电子版一致的纸板照片(2张,蓝底、大一寸)。校务系统上传的电子版照片规格必须符合要求,严禁上传规定之外的电子版照片。
(6)根据《财务与国资管理处关于中山大学教育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的通知》(财务〔2014〕208号),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学费为15000元。
相关表格请在http://www.shmymc.com 中 “学位工作”—“同等学力申请学位” —“表格下载”处下载《同等学力博士答辩用表》。
三、论文评审和答辩组织
学位办公室将聘请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根据论文评审结果决定是否同意组织论文答辩。论文评审通过者参加答辩的具体安排(包括时间、地点)由院系负责。论文答辩和临床能力考核应在11月下旬前完成。请申请人主动与有关院系保持联系。论文评阅和答辩的要求参照《中山大学在职临床医师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实施方案》。
四、提交材料
答辩后除答辩材料(答辩申请书、评阅书、成绩单等)外,申请人必须到我校南校区图书馆(新馆部分三楼(医科到北校区图书馆前座二楼期刊部办公室)递交论文电子版,或登录中山大学图书馆网址http://library.sysu.edu.cn在线提交论文电子版(全文、不设密码)。
注意:提交论文电子版时所填写的学号应申请号。
五、有关授予博士学位的说明
统考英语成绩和取得申请学位资格的有效期均(分别自考试通过之日、资格审查之日起)为三年,,学位申请人必须在统考英语成绩和申请学位资格均有效的年限内,通过论文答辩和临床能力考核并获得学位,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论文答辩通过者是否获得博士学位还必须经过培养单位学位审议机构审核提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定于12月中、下旬召开。经审批获得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请于2019年2月下旬到学位办领取学位证书。
六、有关领取授予学位档案的说明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申请人获得博士学位后,学位授予相关材料应归入其人事档案。请申请人在学位办办理答辩手续时领取《中山大学关于寄送博士学位获得者(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学位授予档案的函》,交档案保管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领取学位证书时将回执交至学位办。根据回执意见,学位档案将由博士学位获得者自行领取或由学位办寄送至申请人档案保管单位,归入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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