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幅增设专业学位类别 专业学位类别倍增至38种
发布时间:2010-11-18 发布部门:www.b82.com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9种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方案,决定新增设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警务、应用心理、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城市规划、林业、护理、药学、中药学、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19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至此,我国批准设置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已倍增至38种。
近年来,我国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虽初见成效但步伐仍显缓慢。我国自1991年开展第一个专业学位教育工商管理硕士(MBA)以来,十多年间共批准设置19种专业学位,远远未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求。本次批准设置金融硕士等19种新的硕士专业学位,是国家继今年初按5%至10%减少2010年学术型硕士生的招生计划数、并相应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指标之后的又一力举。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一次性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一倍,更彰显出国家加快发展专业学位教育的战略与决心,为进一步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加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开辟了更大的空间。
设置方案出台后,我校迅速下发有关通知,要求各培养院系以此为机遇,结合设置方案精神,制定拟增设专业学位的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水平。
据悉,经过近20年的建设,我国已基本形成以硕士学位为主,涵盖博士、硕士、学士三个层次的专业学位教育体系,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截至目前,具有专业学位授权的院校达到476所,累计招生85万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批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
(摘自《研究生教育参考》第三十七期,2010年4月,作者:吴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