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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顺利完成国家第十一次学位审核以及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0-11-18 发布部门:www.b82.com

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相关通知,正式启动国家第十一次学位审核以及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为了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推动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调整学科结构,优化学科布局,此次国家首次将博士学位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权限下放部分学位授予单位。我校作为自行审核单位,高度重视这两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部署,经过历时数月的层层审核,校学位委员会于9月底通过应用经济学等13个学科拟增列为博士一级学科点,教育学等7个学科拟增列为硕士一级学科点,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于6月底审核同意增设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药学硕士、护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12个专业学位类别为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现已全数获批通过。
回顾我校此次自行审核工作,有以下特点:一、建章立制,努力做到规范评审。根据国家要求,我校研究制订《中山大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审核办法》和《中山大学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明确了自行审核工作的指导思想、审核原则及审核程序。通过建章立制,确保评审工作始终在规范、科学、合理的轨道上运行。二、透明公开,努力做到阳光评审。我校在自审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研究制订“审核办法”后,第一时间在校园网上公开发布,确保各申报单位都能明确审核要求。在材料公示环节,除了按国家文件要求,将各申报学科的材料在学位中心指定公示平台上进行公示外,还同时在学校校园网进行了公示,更广泛地接受来自校内外的监督。三、依靠专家,努力做到专业评审。在第十一次学位审核中,研究生院会同校人事处、科技处、社科处、医科处、图书馆,对申报材料中的人员情况、发表成果、科研项目等信息进行形式审查,确保了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不同学科间的“非重复性”;在同行专家评议环节,我校通过通讯评议的形式,选取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一级学科授权或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的“985”、“211”高校,并由通讯评议学校指定专家对申报博士或硕士一级学科点材料进行评议,保证评审的严密性和权威性;在新增专业学位授权审核中,除教育专家和管理专家外,我校还结合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规律,聘请行业与实际部门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专业人士作为评审专家,参与答辩工作。
 
(摘自《研究生教育参考》第四十期,2010年9月,作者:吴帆、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