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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中山大学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21 发布部门:www.b82.com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0〕20号)(见附件1),我校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自行审核本校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审核范围

2010年我校可自行审核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包括: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警务、应用心理、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工程、林业、护理、药学、中药学、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体育、艺术、农业推广、风景园林、兽医共24种。

建筑学、城市规划、军事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的审核工作,根据(学位〔2010〕20号)文件通知,另行安排。

二、   工作安排

1.6月3日前,符合《中山大学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另行公布)所规定申报条件的各培养单位填写《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十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107室),同时将申报表电子文档发送至wufan9@mail.sysu.edu.cn(联系人:宁黎、吴帆;联系电话:84111760、84111756)。逾期不再受理。

2.  6月4日-10日,申报材料在“我的中大—党政工作”进行网上公示。

3.6月18日前,专家会议评审。

4.  6月24日前,评审结果在“我的中大—党政工作”进行网上公示。

5.  6月25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请登录“研究生院主页-学科经纬-最新通知”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

1.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0〕20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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