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增工程硕士领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11 发布部门:www.b82.com
各有关培养单位:根据秘书处〔2009〕42号《关于使用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文件精神,2010年新增工程硕士领域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具有《工程领域支撑的主干学科参照表》(见附件1)中支撑学科授权的单位,均可申请相对应的工程硕士领域。
二、申报工作安排:
申请新增工程硕士领域需填写《新增列培养工程领域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表应重点体现培养单位的培养特点、企业合作情况,以及本工程领域的社会需求等信息。《新增列培养工程领域申请表》中的学科、专业名称代码,请严格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中的代码、名称填写。
请申报院系务必于
附件:
1、工程领域支撑的主干学科参照表
2、新增列培养工程领域申请表
3、申请新增工程领域信息填写内容及其注意事项(秘书处〔2009〕42号文附件)
联系人: 吴 帆
联系电话:84113007
电子邮箱:wufan9@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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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申请新增工程领域信息填写内容及其注意事项.doc
2、新增列培养工程领域申请表.doc
3、工程领域支撑的主干学科参照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