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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 评审答辩会议的通知


   穗菁〔20182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8年“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工作安排,2018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评审将采取答辩的方式遴选入围人员。答辩会议定于201873日(周二)在广州举行,采取答辩评审及心理评估的形式进行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

各单位推荐上报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专业分组名单请于629日登录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gzscse.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

    二、答辩地点及时间

(一)答辩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9号广东大厦3楼。

(二)报到时间:申报人请在73日上午8:45前到达广东大厦3楼多功能厅进行签到并抽签确定答辩顺序。

(三)答辩时间:739:15-16:00

三、有关要求

(一)评审环节

1.每位申报人答辩时间为20分钟,其中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家提问及答辩时间10分钟。陈述及答辩原则上要求使用英语。个人陈述可采用PPT演示形式(非必要要求),主要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教育和工作经历、主要科研成果、出国研修计划和设想。申报人采用PPT演示形式的,请自行准备PPT电子版并用U盘拷贝携带至答辩现场。

2.申报人在完成答辩评审后,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进行心理评估测试,评估时间约为30分钟。评估结束后,申报人必须离开答辩会现场,不得在会场停留。

(二)申报人签到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亲笔签名的声明(附件2)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申报人不能出席答辩会的,将取消本次申报及评审资格。

(三)申请参加评审答辩的申报人,请于71日前将参会回执(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至xmfwb@g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
答辩人员名单

 2. 答辩声明
        3. 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评审答辩回执

 

 

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627

(联系人:麦慧婷、陈嘉碧、周超,联系电话:831375998356331283309237,传真:83557156

 


相关附件:
1、2018年菁英计划评审答辩会通知.pdf